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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节

“可以。”柏云孤闭目养神,片刻后却道:“你也有伤,路上太折腾,不便养伤。想探望他的话,我叫他过来就是。”第三章 年方二十秦轩文躬在马桶上呕吐——这已经是漫漫长夜里的第五次。睡前他进过一次食,一小碗清粥而已,到现在已经吐了个干净。镜子里的人双眼通红,面色苍白如纸,一双薄唇轻微颤动,嘴角有咬破的血痕。他盯着自己看了许久,拧开水龙头,将冰凉的水扑洒在脸上。三个月前,俞医生说什么也不让他拿掉孩子,楚臻给他安排了最好的养胎场所,目的就是让他将孩子平安产下来。他们其实并不在意那个小小的胎儿,在意的是他。今时今日,他才切身体会到,流产给他这副身体造成的负担有多大。——吃下去的东西用不了多久就会全部吐出来,持续晕眩,五脏六腑四肢百骸痛得如被烈火炙烤,身体里多出的那个器官更是剧痛难忍,像是用疼痛提醒着他,你杀死了你的孩子。最可怕的是,精力仿佛也随孩子一同流逝了。这几日,他大多数时间躺在床上,连站立都困难,更别说行走、跑动。他变得非常不安,不知这样的状态会持续到什么时候。他是一名雇佣兵,身体即武器。如果武器折了,那他就成了废物。而废物,不配留在“孤鹰”,更不配陪在柏先生身边。他咬紧牙齿,承受着愈加强烈的疼痛,颤栗的双臂支在洗漱台上,喉咙发出低沉嘶哑的痛哼。短短五分钟,冷汗就已经浸透了不久前才换的伤号服。他不得不将伤号服脱下来,拧毛巾擦拭身体。楚臻给他找了护工,清理身子的工作本应由护工来做,但他早早就让护工回去休息了,既不愿外人见到自己脆弱的一面,更不愿谁来碰自己的身体。当毛巾擦拭到后腰时,他略一停顿,扭头向后看去。后腰正中有一只翱翔的鹰,是很多年前,他还是个百无一用的少年时,柏先生让人给他纹上的。“孤鹰”之中,只有最强大的战士才能在身上纹上鹰的标识,形态各异,互不相同。这象征着能力,也象征着地位。比如楚臻的肩膀上,就有一只收起翅膀的鹰。他在尚不够格的时候拥有了纹身,耗费数年,才让自己终于配得上那纹身。若要让他回到过去的境地,不如直接让他死去。他背过手,手掌按在纹身上,手指几乎掐入肉中。楚臻说柏先生也许会来探病,他心里异常矛盾。即便是他这样的“异类”,也渴望关怀。他是因为柏先生的命令,才掉了孩子、受了重伤,如果柏先生能来看他,那一定比俞医生开的所有镇痛药都管用。只要能见到柏先生,被柏先生抱一抱,哪怕只是嗅到柏先生身上淡淡的烟草味,他都会开心起来。可另一方面,他并不希望柏先生看到自己现在的样子。病弱、瘦削、无力……对雇佣兵来说,这些词语只有一个含义:没用。上一次出现在柏先生面前时,他身穿作战迷彩,站得笔直,英姿飒爽——他已经在柏先生身边待了很多年,对柏先生的喜好一清二楚,柏先生喜欢他英气逼人的模样,所以他从来不敢懈怠,不敢让自己露出一丝疲态。而现在……这副病怏怏的模样还是不要让柏先生看到为妙。也不知道柏先生如今在哪里,是陪着那位名叫迟幸的美人吗?想起迟幸,他眼中顿时黯然。倒不是为柏先生陪着迟辛而不来探望自己感到失落,而是为动不动就嫉妒他人的自己感到可悲。迟幸是迟家的“掌上明珠”,今年刚满十九岁,无人不夸容貌美。他却硬觉得人家长相普通。这毫无道理,是他妒心泛滥,审美都扭曲了。柏先生喜欢迟幸那样的男子再正常不过,年轻、漂亮、温顺、骄傲,像落雀山庄里那些抖开羽毛的高傲孔雀。而他的身体不软也不香,还有交叠在一起的新伤与旧伤,一看就叫人倒胃口。柏先生“使用”他的时候,很少让他脱下衣服。因为不好看。那日他拿着迟幸的资料离开时,柏先生多说了一句话,“他年纪小,你上心一点,别让他受伤。”这话就像野兽的爪牙,在他心脏上用力一撕。迟幸年纪小,才十九岁。可是他今年也才二十岁啊。他不过比迟幸大了一岁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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