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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2节

“可是爸爸眼睛红了。”他连忙眨眼,“爸爸没事。”小雀年纪虽小,却好似能够体察他的心情,不闹了,乖巧地窝在他怀里,“爸爸,不难过。”他强忍着胸中满溢的哀伤,拍着小雀的背,“爸爸没有难过——对了,过几天爸爸带你去看漂亮孔雀。”捎上秦却这件事,柏云孤最初没有同意。临行之前,谢姐已经准备来接走秦却,柏云孤却改了主意。原因大概是秦却一句——小雀想和叔叔玩。时隔三年终于回到落雀山庄,秦轩文既感到陌生,又觉得熟悉。熟悉的是不变的景物,陌生的是自己的心境。现在才明白,无知其实最轻松。白孔雀仍旧骄傲,打量了他许久,终于认出他是谁,聒噪地一亮嗓子,将小雀吓成了木头人。吕伯送来雀食,笑容和蔼,说的是常说的那句,“轩文回来了。”他对吕伯笑、问好,还未来得及将豆子倒出来,白孔雀就迫不及待地开了屏,兴致勃勃凑到他跟前,像过去那样啄他的手背。他想起公园里那位孔雀饲养员说的话,不由得蹲下来,看着白孔雀那圆溜溜的眼睛,近似自语,“你亲近我,是因为柏先生吗?”白孔雀哪会答话,埋头就在他手心寻豆子。吕伯却说:“很久没见它这么亲人了。”这话或许只是随口一说,他却听出了意有所指。但吕伯显然不打算继续说下去,像位老绅士般颔首,离去。山中一日,世上千年。说的是沧海桑田,世事变迁。落雀山庄竟也有几分相似的意思。秦却很快与白孔雀成了“朋友”,白孔雀频繁开屏,时常追着秦却漫山遍野疯跑。秦轩文远远地看着,常想如果时间能就此停驻,那该多好。柏先生没有带别的美人来,他取代了美人,占据着柏先生的床榻。几乎夜夜笙歌。时日长久,柏先生没有赶他走。但山上茶花似云,湖边芦苇如浪,连逐渐暖和起来的风都提醒着他——已经到了该离开的时候。一日,山庄来了客人。那人颀长俊美,像翠绿荷塘里绽开的荷花,美艳有,端庄亦有。他本以为这样的人定是柏先生邀来的美人,不久才知自己判断失误。此人叫何许,和柏先生一样,做的也是刀口舔血的买卖。“鸿雁”是近来异军突起的一支雇佣兵团,何许正是其首领。无怪他不知,明与暗的两端,并非谁都能洞察其变。何许与柏先生颇有交情,来请柏先生去新建的马术俱乐部一聚。晴空朗朗,他看着随意谈笑的柏先生与何许,意识到自己真的该走了。他不属于这里。柏先生不希望他囿于这里。但做工精美的马术服被送达山庄时,不仅有柏先生的,也有他的。“穿上。”柏先生说。他站在狭长的镜子前,“您要带我去?”柏先生手持马鞭,抬起他的下巴,古井无波地看着他的眼,须臾,问:“你想跟我去吗?”他在这句话里听出了惊涛轰隆与战旗猎猎,垂在身侧的手紧紧一握,“想。”柏先生笑了,温柔又凉薄,“那就换上衣服。”白色马裤与衬衣,深蓝似黑的西装,及膝长靴。镜中的男人精壮却也纤细,若是忽略那一分因为惊讶而显得稚气的表情,活脱脱就是个贵气的王子。过去他穿惯了征衣,现在习惯了西装革履,马术服却是头一次上身,硬邦邦地戳在镜子前,比初见白孔雀的秦却更像个木头人。柏先生也换好了马术服,比他从容得多,上身的西装没有任何装饰物,颜色是纯黑,看上去冷硬而优雅。而他的西装花哨一些,不过装饰物不多不少,倒不算夸张。马裤紧致地包裹着他的腿,令力量一览无遗,也令前后的形状若隐若现。他的身段非常人可比,后丨臀与腰丨胯与双腿皆是一等一的美。但他平白红了脸。柏先生走近,手里握着一条素色领带。他低下头,看柏先生给自己打好领带。“挺胸抬头。”柏先生以命令的口吻道。他立即照做,夜里用力过度的腰却在暗自发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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