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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节

“弗里茨。”她低低地回答,眼中闪过不解。他笑了,如释重负。这一次,她终于没再把他当成别人。她呆呆地望着他,不知道什么让他那么愉悦。只见那双碧眼清澈得不带半点瑕疵,映照着背后血红的夕阳,让人惊心。她的注视让他难掩心底的澎湃,满满的都是重生后的喜悦,也同时充满了希冀。“微微,我的微微。”他低吟一声,再度吻了上去……夕阳底下,有两个相依相偎的身影,风吹草动,这一瞬间美好得叫人想不舍眨眼。两人正吻得难舍难分,这时,突然一阵风袭过,好像有什么东西跑了过来。下一秒,弗里茨只觉自己脸上一片湿热,黏糊糊的口水贴在自己面庞上。他睁眼,不料,一双碧油油的绿眼睛就这样毫无预警地、炯炯有神地出现在了自己的眼皮底下。他一怔,下意识地松开了怀中的人。林微微也被吓了一跳,抚着胸口一脸惊诧,向后退去。被奇奇这样一搅合,这吻自然进行不下去,刚才的柔情也荡然无存。好事被破坏,弗里茨一张脸臭得跟茅坑里的石头似的,而奇奇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做错了啥。它伸着脑袋,还想去舔他。弗里茨伸手在地上四下一摸,摸到一根树枝。他想也不想,随手朝着河岸边的方向扔了过去。奇奇以为他是在和自己耍着玩,嗷的一声,一下子窜了出去。谁知那堆灌木丛后面就是河面,它跑得太快来不及刹车,就这样噗通一声掉进了河里。见自己的宠物落水,林微微有些气恼,推了他一把,“喂,你干嘛作弄它啊!”弗里茨被他推得身体一晃,就势一屁股坐到了草地上,他拉着她的手贴在自己的心口,不让她起身。眨着一双精锐的眼睛,深深地看着她。手掌下是他跳动的心脏,林微微被他看得怪不好意思的,再想到刚才和他忘我的热吻,她不但脸红了,连脖子也红了。她张嘴,想说些什么转移开注意,偏偏此时,奇奇带着一身的水,杀了回来。它屁颠颠地跑到两人面前,猛地一阵狂抖。一时间,这里就像是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场小雨,林微微尖叫着跳了起来。奇奇做完坏事,夹着尾巴逃跑了。跑到老远,确定不会被抓到,然后对着弗里茨狂吼。明明大晴天,两人却一身狼狈,林微微看着他顶着一头凌乱的头发,不由忍不住扑哧一下笑了出来。天渐渐暗下来,最后一丝阳光都消失在河面上,两人逛了圈后回家。林荫道上,迎面走来一对老夫妻,他们手牵着手,身边也同样跟着一只狗。奇奇看到同类,立即激动了,摇着尾巴想扑上去和它玩耍。林微微被它这么一拉,一个趔趄,差点摔倒。幸好,弗里茨在身边及时扶了她一把。他从她手里接过狗绳,稍一用力,又将狗拉了回来。奇奇在他手里渐渐地安静了下去,乖乖地贴着他的裤缝,不再躁狂。她站直身体,想挣开他的手,可他却没松开,反而将她握得更紧了。弗里茨一手牵着奇奇,一手拉着她,踏着月光回家。这一路,两人十指紧扣的手,再也没松开过。☆、第二十四章 出行(上)起早贪黑地连着奋战了一个星期,终于从期末考试的阴影中挣脱出来,脑细胞死伤无数,再没什么比赖在家里补眠更惬意的。拒绝了小贱出去逛街,打算睡它个昏天暗地,谁能想到,弗里茨这家伙竟然一清大早六点整就将她从被窝里挖了出来。像监狱看守似的,守在一边鞭挞她刷牙换衣服,然后,不由分说地挟持她踏上了这列去科隆的火车。苦逼啊,太苦逼了!她顶着两个熊猫眼,一脸怨念地坐在火车里,死死瞪着坐在对面的男人。假如眼睛可以杀人,他早就被千刀万剐了。被这样怨愤的目光盯着,弗里茨照样能扛得住,悠闲自得地翻着列车上的报刊杂志,一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样子。。他沉得住气,她可不能,憋了半天,最终打破沉默,责问,“你带我去哪里?”“科隆。”“去那干嘛?”“坐船。”“???”林微微一眼问号,不解地瞪着他。等来等去,始终等不到一个解释,她终于不耐烦了,伸腿踢了他一下,喝道,“你到底想干嘛?”弗里茨放下杂志,看向她,“带你去游览第三帝国的名胜古迹。”她一怔,下意识地问,“哪里?第三帝国在哪呢?”他耸了下肩,合起杂志,一本正经地道,“在我心里。”“噗,哈哈。”听他这么说,她不禁笑喷。这一笑,她心里的气消了,气氛也缓解了。也罢,反正好久没旅游了,就权当去散心好了。“那你昨天怎么不告诉我要出远门?”“怕你不去。”被他这么一堵,她反倒说不出话来了,小样儿还挺了解她的嘛。长途漫漫,两人闲聊了几句,车子停站,又上拉来了不少旅客。弗里茨低头捉摸着列车时刻表,没事可做,她就靠着车窗上玩手机。火车一路开得飞快,颠簸的车厢就像是摇篮,一阵倦意袭来,她不知不觉竟睡着了。弗里茨看了会杂志,一抬眼便瞧见她沉静的脸,不自觉地放柔了眼神。和她身边的老人打了个商量,换到她旁边的位置,他伸手揽住她的腰,让她靠着自己睡得更舒服一点。她挪动了□体,在他怀里找到个舒服的位置,流着哈拉汁,继续打瞌睡。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,不过真正照亮他心的不是这天上的太阳,而是他心里太阳。将嘴唇贴在她的头顶,他轻轻地吻着她的发,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分秒,不管是拌嘴、还是说笑、还是滚床单,一颗心都是被塞得满满的。在68年前的某一天,他恍然大悟,这一种感觉叫幸福。是的,以前没追上的幸福,这一次他一定会牢牢抓住。目光一晃,正好瞧见对面位置上的老头望着自己微笑。弗里茨怔了下,但随即也绽露出一丝笑容,如初升的旭日,光芒万丈。生活在这个新世纪里,他一天比一天更习惯,一天比一天更融入。他学会打游戏,学会用电脑,学会操作洗碗机洗衣机剃须刀、学会拍广告……四十年代的那些枪林弹雨的战事已经离得他很远,在潜移默化中,他慢慢地改变自己。有些事情可以淡忘,有些却像是烙上的戳记,忘不掉、退不却,始终刻在记忆的最深处。早年的家庭不幸造成了他孤僻冷厉的性格,为了追逐名利,他卖掉自尊、抛弃理想,成为一个冷血的刽子手。他曾喜欢集中营的工作,杀人不眨眼,杀人到手麻,在那里他是高高在上的主宰神,谁看到他都是战战兢兢,他拿捏的是人们的性命。这种一切尽在掌握的感觉让他满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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