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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5章 《骷髅说》11

一个月到了?

确切地说,距离那一夜, 过去了四十二天。

天一亮, 明琇习惯性地掏出那块机械怀表, 转动旋钮一圈。齿轮转动的声音、指针走动的“滴答”声,构成了一天的序曲。记得不久前她收到这块表,还嫌弃表盘上的天干地支和十二时辰难懂、每天转旋钮麻烦,可现在她不仅能熟练地看懂时间,更将旋旋钮当做了记录时间的唯一的方式。

朱无咎命令使女们不给她衣服穿, 她只得整日躲在房中,因无声咒还没有解除,说不了话,这里也没有人与她说话。生活像是被画上了休止符, 白夜轮转, 若非她总是将怀表放在耳畔听它的声音以证明时间的存在, 这里几乎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,一日复一日, 都是一样的死寂。她开始整夜整夜得失眠、陷入梦魇, 有时白天睡,晚上醒,有时是昏睡一整天, 浑浑噩噩,也不知这样的日子还要持续多久。

一天像一年那样漫长,她不得解脱,开始变得暴躁、充满戾气。

如果朱狗能去死, 该多好!

这是明琇第一次产生这样的念头。

明琇鼓起勇气,强行压下了不着寸缕的羞耻,走到露台上。

烈日高照,风声萧萧。最近她的听觉比往常更灵敏,听风声竟也听出了几分羡慕,羡慕风无拘无束。

她的眼珠子很黑,几乎没有光亮,眼下两抹黑印,衬得煞白的皮肤也透出了隐隐的青。感到有人从后面接近她,她猛地一转头,做出了“滚”的口型。

那一刹那,眼中爆发出晦涩、暴戾的神色。

将她囚于塔上,不予衣物,是为了让她彻底放下尊严;不予声音,是为了让她陷入孤立无援的状态;无论她如何砸东西、如何暴怒,朱无咎都不曾回来,就这样晾着她,是想要摧毁她的意志。

人,尤其是男人,天生有掌控欲。

只要方法到位,狼也能被驯养成听话的狗。先在狼的面前表现出主人毋庸置疑的强大,然后磨平利爪、拔去獠牙,一件件剥夺它的倚仗,让主人成为它唯一的依靠、唯一的信仰。

人也一样能被驯化,弱者用武力镇压,强者则用精神同化。主人的鞭子还没打下来,被驯化的人就会自己跪下去,并自以为聪明、识时务。

明琇出手掐住了那个瘦小的女使的脖子,嘴巴一张一合,却一个音节也发布出来。她的恨意逐渐难以控制,从恨朱无咎,到恨许柔止,甚至到达了恨一个与她素不相识的小女使的地步。

女使憋得面红耳赤,雾蒙蒙的明眸哀求地望着她。

明琇忽然松开手,在墙上重重一捶——

仇恨这种感情太容易令人失去理智,她若沦陷,才是真正被驯服。

冷静下来后,她开始打量这个新来的女使。她似乎和先前那些女使不一样,年纪太小,修为也实在太弱了些。

小女使生得花容月貌,看起来才十几岁的模样,一双眼眸明珠一般,养在两汪白水银中,睫毛又长又翘,像个瓷娃娃。

瓷娃娃捂着喉咙口,咳嗽了一下,一把握住明琇的手,焦急道:“他们不给你衣服穿啊?欺人太甚!你别急啊……”

其实明琇这样子已经有些天了,她倒是一点也不急。瓷娃娃竟解下腰带,迅速脱下了一层使女的衣服塞给明琇,“我里面还有一层,外面的先给你穿!”

朱无咎的教训让明琇再也不敢轻信于人,她狐疑地看了衣服一眼,又省视地望向那个女孩。仙都永安有九阙三万教众,并非人人都是因为畏惧强权而臣服于朱无咎,更多的人相信他是天选之主、是千年一遇的雄才。这个女孩若是九阙的门徒,也难免不会已经被洗脑了。

下一刻,瓷娃娃握住明琇的手,催促道:“哎呀,我是来救你的!李青莲才支走了看门的人,我们得快点,不然就来不及了!”

明琇探了探她的脉息,微微一惊:修士的脉搏跳得比寻常人慢,而这个女孩,无疑是个无灵根者。

瓷娃娃似乎猜到她在想什么,“你别瞎猜!我知道,大家都说九阙内门没有凡人,但我不就是个凡人吗?我开窍开得晚,暂时还没长出灵根啦。你不许笑话我。”

长出灵根?

在明琇有限的认知里,修仙者的灵根与生俱来,哪里是像头发一样随随便便就能长出来的?

今日的守卫异常松懈。两人几乎没有遇到什么阻拦,就一路跑出了高塔。

“谪仙哥哥!谪仙哥哥!”瓷娃娃跳起来挥手,“我没骗你吧,我真的把她救出来啦!”

李青莲解开了明琇喉间的咒术。

一个多月不说话、也听不见别人说话,明琇得到声音后竟恍惚片刻,嘴巴微微张开,却什么也说不出来。

李青莲眸中晦涩不明,将明琇背起,随即郑重地向女孩一鞠,“多谢!”

“啊……你们是不是马上就要走了呀。”瓷娃娃眼神落寞一瞬,扭头却灿然一笑,“谪仙哥哥,不用谢。那你们跑快点吧,如果有人追上来,我就在这儿帮你们把人引开。”

说罢她干脆地背过身去,发间金铃声动,其声敲冰戛玉,令人心头一震。

没有时间耽搁了,李青莲飞快地朝山下跑去。

明琇伏在他背上,四十余天来心中之郁结一腔涌出,咬着牙留下了眼泪。

李青莲感受到耳廓处的湿润,脚步不禁慢了一些。几个月不见,明琇就像变了个人,气色极差,瘦得脸颊凹进去突出了颧骨,眼睛也死气沉沉。他不知道她究竟经历了什么,也舍不得询问再让她伤心难过。“阿止,我一定会带你走的。”

良久,明琇磕磕绊绊地开口,“刚才救我的女孩是谁?”

“挺可怜的小丫头。”李青莲有意让她分散注意力便说了下去,“我回到灞陵峰后,每天黄昏,我都会去杏林里练剑、读书,有一天,就发现杏花丛中多了个小丫头,每天都来偷学。如此过了几天,我就忍不住把她揪出来,告诉她不必偷学,我可以当面教她。想来那丫头生来没有灵根,在这九阙仙门必然是个异类,这才连学堂都上不了。”

明琇虚弱道:“她叫什么名字?她帮了我,我以后有机会一定要报答的。”

李青莲摇了摇头,“没打听过她的名字。”

明琇想起方才那个女孩的眼神,轻叹一声,“人家每天去杏林看你,哪里是偷学什么剑法?应该是偷看你吧。你倒好,连名字都没问。”

“女孩子家的芳名怎好随便给陌生男子打听了去?我不问她,是为了她好。”

“原来你们这里还有这个讲究……”可她随即又想起,“那你怎么第一次见我,为什么就问了我的名字?”

“那不一样,”李青莲略略低头,“那时你卖身给我,就是我的人了。”

有时候,明琇真的很佩服天生乐天的人,无论在什么境遇中,好像都能寻到开玩笑的由头。明琇服了他了,“我什么时候说要卖身给你了?”

“以后跟着我,是不是你说的?”李青莲道,“笨蛋,跟一个男人说这种话,按常理我若同意了,便等于同意纳了你。

初见的时候,毕竟是幸运,是欢喜,是在这个世界最好的时光。如同将烧刀子烈酒下一场雨,天地都共醉,现在想来,急什么、赶什么,从蜀都到永安的旅途当真巴不得越长越好。

哪里是蜀道难于上青天,分明长风破浪会有时,轻快明亮如古蜀国上清脆的驼铃,永远都不会厌倦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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