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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01

所以,对她来说,她根本不会在意所谓的贞洁,和她接触的人也都是为了她的肉体而来。而她对人生价值的认识,也就只有“有饭吃”这个概念。因此,也不会对任何人有感情,包括儿子赵启申。

可是,既然生了下来,就得负责他吃饭。

靠著卖淫过活的贫穷生活,养活一个人已经苟延残喘,这时突然又多了一张嘴要吃饭,女人简直就要疯了。

她暴躁,恐惧,无力,无助,时常在半夜爬起来,看著尚在繈褓中的儿子,恨不得立刻就将他掐死。

这块肉,要给她增加多少负担?还要被多少男人操才够养活他长大?

怨恨归怨恨,女人最终还是将他养大。原因并不是母爱,而是女人那并不精明的算计。

既然养活了他,就得获得报酬。

而她的儿子,长到六岁时,已经继承了她的美貌,比一般小男孩都要可爱水灵。女人在这个肮脏的圈子里混久了,知道有些人特别锺爱玩弄幼童。

她为自己做了一笔最大的投资。

赵启申就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了。每天,他被母亲关在小阁楼里,吃著变了质的馊饭,看著母亲带著不同的男人回家,脱了衣服,滚在地板上,然後尖叫。

母亲带回来的男人有各种类型。

有的很粗暴,会用皮鞭狠狠地抽打她,把她打的眼泪鼻涕一大把,走後的报酬却很丰富。有时候,男人很肥很丑,且老,趴在母亲上抽动的样子像一头乱拱的肥猪。又有时候,会来个把无赖,操完了提了裤子就走,不给一毛钱。

没当这时候,母亲就像疯了一样,抓著乱糟糟的头发在屋子里不停的来回走动,神经质的尖叫:“杂种!狗娘养的!”

如果这时候赵启申正看著她时,她还会用手能碰到的所有东西疯狂地砸过去,把他拎起来狠狠地打一顿。一边打一边骂他是孽种。

小小的启申,因此身上时常挂彩,不同程度的颜色,出现在他的脸上,身上,唯一不变的是,他那颗越来越冷的心。

整整六年,在没有给母亲回报之前,他没有出过小阁楼半步。

而第一次见到外面的世界和阳光时,是在他六岁生日的那天。

那天,母亲将他打扮的很漂亮,像个精致的洋娃娃,牵著他的手去一个很高级的酒店,带他去见了个叔叔。

那个叔叔很胖,很老,脸上的皱纹像深秋的菊花,一笑褶子就堆叠成山,眼神比屎还黄。

昂贵的西装穿在他身上,却显得如此不堪。

他盯著赵启申看,眼里渐渐露出了不堪而下流的颜色。

母亲说:“快叫叔叔。”

赵启申很乖很乖的叫了声叔叔。

叔叔摸摸他的小脑袋,给了他一大包巧克力糖:“宝宝真乖。”

尔後,母亲便将他丢给了那位叔叔,说:“妈妈有点事要出门,这位叔叔会带你玩一天的。你要乖哦,宝贝儿。”

这是第一次母亲称呼他为宝贝儿,赵启申感动的几乎落泪。

母亲走时,他一直拉著她的衣角,恋恋不舍,小脸上全是渴望,渴望母亲再称呼自己一次宝贝儿,人生唯一一次的宝贝儿。

但是母亲始终没有满足他这个微渺的要求。

她只不耐烦的拽开他的小手,欠缺耐性地说:“我一会儿就回来,别闹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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